各二级学院、助学点:
根据《成都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2025年修订)》的通知(成师院政字〔2025〕90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23年12月至2025年6月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助学点(以下简称各办学单位)于2025年7、8月统计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名单,收集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8月26日前将名单统一上传至学士学位管理平台,过期将一律不予受理。
三、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工程造价、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汽车服务工程、英语、食品质量与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思想政治教育、物流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四、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
4.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5.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需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小组专家审核通过,且成绩合格。
6.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非英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60分为合格;英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语种为日语,60分为合格。
非英语专业认可下列四种英语考试成绩:
(1)参加成都师范学院举办的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3)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取得自考统考考试科目“英语(二)、英语(专升本)”考试60分及以上。
英语专业认可下列外语考试成绩:
(1)参加成都师范学院举办的学位外语(日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学生,取得自考统考考试科目“第二外语(俄语、日语、法语)”考试,其中任意一门60分及以上。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自注册我校自学考试本科专业之日起,四年之内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并达到基本条件(第(一)条1至4项)可免考学位外语直接申请学士学位,若超过四年则须同时达到基本条件和学位外语条件要求方可申请学位。
(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或撤销学士学位:
1.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2.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
3.攻读期间存在依法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4.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5.学位授予单位规定不能申请学士学位的;
6.因违反校纪校规而造成严重后果者。
五、学士学位申报材料及填写要求
(一)纸质材料:
1.成都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助学点需签章,毕业生可登录学位管理平台下载)
2.《承诺书》按要求用A4纸打印,时间为填写当天的日期,签名应为申请人亲笔手书,加盖指印,打印无效。
3.学位外语合格证书扫描件(2024年之前报考的学位外语提供合格名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合格证扫描件。注:提供其中一项材料即可。(助学点审核后盖章)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
5.3张1寸带背胶学历照片(务必学信网下载打印),制作完成后装入照片袋中(透明袋),照片袋贴上姓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照片者将视为放弃申报。
(二)毕业生需上传的电子材料
1.请各位毕业生登录学位管理平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以下所需电子材料。学位管理平台网址:https://cdsfxyzk.wdxuetang.cn/student,考生登录账号: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论文定稿。
(三)办学单位需审核的材料及需要上传的电子材料
办学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位管理平台,网址:https://cdsfxyzk.wdxuetang.cn/admin,上传《2025年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名单统计表》、答辩决议(助学点盖章)、开题报告(助学点盖章),并审核毕业生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四)未完整提供上述材料,导致无法核对信息、申报学信网,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专业为美术教育和音乐教育的毕业生,请在开题报告、论文定稿封面中专业一栏统一填写:艺术教育。
六、2025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时间节点
序号 |
时间 |
阶段任务 |
备注 |
1 |
2025年8月22日8月26日 |
助学点上传2025年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名单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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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5年8月30日—9月3日 |
毕业生上传电子材料及论文定稿至学位管理平台 |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材料,无法申请本次学士学位,需在下一次重新提交学士学位申请 |
3 |
2025年9月4日—9月10日 |
助学点审核毕业生上传的电子材料 |
任意一项材料不符合要求,无法申请本次学士学位,需在下一次重新提交学士学位申请 |
4 |
2025年9月22日—9月23日 |
助学点邮寄电子材料审核通过的毕业生纸质材料到继续教育学院 |
9月25日前未收到纸质材料,无法申请本次学士学位,需在下一次重新提交学士学位申请 |
5 |
2025年9月15日—9月19日 |
1.继续教育学院对毕业生论文进行查重2.分配论文给二级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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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5年9月20日—9月24日 |
二级学院分配专家审核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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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5年9月26日—10月10日 |
二级学院专家对毕业生论文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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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25年10月13日—10月20日 |
审核不通过的论文,毕业生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论文定稿上传至学位管理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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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25年10月21日—10月27日 |
继续教育学院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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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25年10月28日—11月4日 |
二级学院专家对毕业生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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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25年11月6日—11月12日 |
助学点上传论文复审通过的毕业生答辩决议及开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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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25年11月6日—11月30 |
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材料、提交继续教育学院院务会、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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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报材料收取时间
纸质材料邮寄到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成都师范学院(艺术楼103B室),收件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66054321。为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请在9月22日—9月23日用顺丰标快寄出,其他快递无法接收,不能使用顺丰同城配送。
注:以上纸质材料均由各办学单位统一邮寄。
成都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