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助)学点及相关本科毕业生:
学位论文是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指出要“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23〕124号)规定“高校应建立校级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制度,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各个环节的管理,健全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要求高校严格把关学位授予质量,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论文在下一年度接受四川省教育厅的论文抽检。
依据上述通知精神,我校不断完善学位论文相关制度,在申请授位前组织开展学位论文评审。符合授位条件的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在申请授位年限内仅可申请免费参加1次学位论文评审。评审方式为在线评审,学位论文评审不合格不能申请学士学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毕业时间为2023年10月以后且符合授位条件的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
2025下学位论文评阅评审工作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10月20日。10月21日起论文评审通过的同学,提交授位相关材料。
时间安排 |
工作阶段 |
阶段任务 |
6月20日9:00- 9月2日17:00 |
学生修改论文 教(助)学点初审汇总材料 |
1.教(助)学点通知符合授位条件的拟申请授位学生,联系指导老师指导学生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及附件(含任务书、开题报告、成绩评定表),并填写指导记录表(指导次数不少于3次)。 2.教(助)学点完成学位论文及附件初审,9月2日提交《2025年下半年拟申请授位论文清单》(附件1)。 |
9月9日9:00- 9月11日17:00 |
学生提交初审材料 |
学生在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论文平台上传学位论文定稿(含《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含任务书、开题报告、成绩评定表))、查重报告、论文指导记录表,按要求填写与学位论文一致的指导老师、论文题目、关键词及研究方向。(注:在材料提交截止日前可多次上传评审材料。) |
9月12日9:00- 9月22日17:00 |
专家评阅 |
学校组织校内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评阅完成后,学生在平台自行查看评阅意见。 |
9月23日9:00- 10月8日17:00 |
学生修改并提交评审材料 |
学生严格按照评阅意见修改完善论文,在平台提交评审材料(论文及附件),通过平台论文格式检测和查重,进入评审。 |
10月9日9:00- 10月19日17:00 |
专家评审 |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盲审,10月20日统一公布专家评审结果,学生在平台自行查看。 |
注:请务必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阶段任务,若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或按要求完成,将视为自动放弃,无法继续进行学位论文评审。
三、评审要求
学位论文评审参照《成都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参考评分标准》(见附件2),对论文的学术诚信、意识形态、格式规范、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研究水平等方面开展严格审查。若论文在学术诚信或意识形态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将直接一票否决,视为不合格。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学术诚信相关要求,统一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重复率≤30%,查重报告须为“原文对照版pdf版本”。(注:学位论文与查重报告必须严格匹配,确保论文题目、论文内容、字符数等要素的一致性。)
2.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学术规范相关要求,统一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格式检测合格标准为论文全文差错率低于万分之五,即每万字格式错误不超过5个。
3.学位论文正文部分(不含封面、诚信承诺书、摘要、目录、参考文献、致谢、封底)字数要求10000~120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12篇;论文内容和格式须符合《成都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学位)论文撰写内容与格式规范》(见附件3)和《成都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学位)论文(设计)示例模板》(见附件4)的相关要求。
4.学位论文应将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合理应用到研究过程,研究方法合理,论证分析严谨,数据引用规范,能体现一定的分析解决本专业领域问题的能力和素养。
四、评审流程
(一)教(助)学点提交《2025年下半年拟申请授位论文清单》
1.教(助)学点通知符合授位条件的拟申请授位学生,联系指导老师指导学生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及附件(含任务书、开题报告、成绩评定表),并填写指导记录表(指导次数不少于3次)。
2.教(助)学点审查拟提交论文参加评审的同学是否符合授位条件,不符合授位条件的同学不能参加论文评审。
3.教(助)学点汇总填写《2025年下半年拟申请授位论文清单》(见附件1),9月2日前提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经学院初审通过的同学,进入上传初审材料流程。
(二)学生在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论文平台上传初审材料,包括:
1.学位论文定稿(含《学术诚信承诺书》);
2.附件(含电子签名的《任务书》《开题报告》《成绩评定表》);
3.维普查重报告(原文对照版,重复率≤30%);
4.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见附件5),要求指导次数不少于3次。
上传学位论文评审材料注意事项:
1.在【学位论文查重报告】处上传与学位论文匹配的查重报告,通过【查看】按钮确认查重报告是否正确。
2.按要求在学位论文平台填写【论文题目】,必须与上传论文题目一致。若发现有误,点击【修改】按钮修改。
3.按要求在学位论文平台填写【关键词】,必须与上传论文中“关键词”一致,以中英文分号“;”分隔。
4.按要求在学位论文平台填写【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填写要求:限填两个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限15个汉字以内,以中英文分号“;”分隔。论文研究方向不能与专业名称相同。
5.任务书、开题报告、成绩评定书要求上传电子签名版,其中“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专业”等信息,必须与上传论文的相关信息完全一致。
【重要提示】上述各项材料若未按时、按要求上传或未准确填写,将会被平台自动判定为评审材料不齐全,不能进入评阅环节,学位论文评审流程终止,不可修改或者再次提交。
(三)学位论文专家评阅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给出评阅意见,返回学生修改。
(四)学生修改并提交评审材料
学生严格按照专家评阅意见修改完善论文,并按时在平台提交评审材料,通过平台论文格式检测和查重后进入评审阶段。
(五)学位论文专家评审
评审专家参照《成都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参考评分标准》,对论文的学术诚信、格式规范、意识形态、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研究水平等方面开展严格审查。每位学生仅有1次专家评审机会,评审未通过的论文不可提交授位申请材料。
(五)申诉与复核
若学生对专家评审意见存在异议,应严格按照申诉程序,于评审结果公布后的3日之内提交申诉材料,详细列明需要申诉的问题(申诉内容必须是针对评审意见本身提出的异议,而非其他诉求,若申诉事项与评审意见无关,将视为无效申诉,不予受理。),经所属教(助)学点和学院审批同意后,提交评审专家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学院将在5个工作日内发布申诉结果和复核意见。
五、操作方法
成都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论文平台的具体操作说明详见《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论文平台操作说明(2025年9月版)》(见附件7)。
六、咨询服务
1.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属教(助)学点。
2.如对论文平台操作有疑问,请网页联系客服,客服将于每天09:00-23:00逐一核实及回复。
特此通知
成都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