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成都大学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评选小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继续教育学院督导考察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逐项打分、测评考核,现将考核测评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6月6日—6月12日(五个工作日)
如有问题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28-84616796、84616756。
附件: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测评结果表
附件【评优公示附件.pdf】
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