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关于拟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网络教育)2020年及以前招生批次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以及《电子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经2025年5月6日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发布如下:
1.拟对下列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2020级春秋两招生批次本专科学生作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一二、五)。现以公示形式送达退学处理意见。
2.拟对下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经申请再延期后仍未合格的2019级及更早招生批次的本专科学生作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三、四、五)。现以公示形式送达退学处理意见。
3.同步短信推送至上述涉及学生,务请教学点提醒学生及时查看短信消息。
公示时间:2025年5月7日-5月21日
如对拟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学生须向所属教学点提交申诉,教学点将自查异议数据及学生提交数据汇总后,在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运行中心提出书面陈述,逾期概不受理。公示期满后,继续教育学院即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联系电话:028-83202272,晏老师(成人教育)
028-83202264,谭老师、杨老师(自建教学点)028-83203780,鲜老师(公共服务体系)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20级学籍超期清退名单(网络教育-自建)
附件二:2020级学籍超期清退名单(网络教育-公服)
附件三:2019级及以前批次学籍超期清退名单(网络教育
自建)
附件四:2019级及以前批次学籍超期清退名单(网络教育公服)
附件五:2020级及以前批次学籍超期清退名单(成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