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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范学院关于应用型自考考生第二学年助学费缴纳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70-01-01 08:00:00
摘要:成都师范学院关于应用型自考考生第二学年助学费缴纳相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师范学院关于应用型自考考生第二学年助学费缴纳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严格落实《成都师范学院高等教育应用型自学考试助学管理办法》(成师院政字〔2021〕116号)第六章第十九条规定,学生应根据当年助学费收费标准向学校财务处缴齐助学费,方能注册入学。为规范助学管理流程,保障考生学业顺利推进,现就第二学年助学费缴纳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213次-244批次所有的应用型自考考生。

二、缴费时间及要求

(一)缴费时间

1. 启动时间:2025年5月起。

2. 截止时间: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后续通知及所在助学点的提醒。

(二)缴费标准与方式

考生须按照当年助学费收费标准,通过学校财务处指定渠道完成费用缴纳。具体缴费方式如下:

1. 244批次考生:登录微信公众号“智慧成师”进行缴费;

2. 213次-243批次及以前考生:登录微信公众号“成都师范财务处”进行缴费。

缴费成功后,方可开展助学活动。请考生务必根据所属批次,选择对应渠道完成缴费,避免因操作失误影响后续学业安排。

三、助学活动说明

1.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第二学年助学费的考生,学校将暂停其第二学年助学点活动,且不得参加后续所有助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指导、论文答辩、省考课程报考、考试等。

2. 因未缴费导致无法参加省考课程报考及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因未完成助学费缴纳的考生,将被暂停助学资格,并限制参与相关助学活动。由此导致的毕业时间延迟、学业进度受阻等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学校及各教学单位概不负责。

请各考生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完成缴费,以确保助学工作有序开展。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所在助学点。

 

 

成都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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