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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上半年成都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申报四川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70-01-01 08:00:00
摘要:关于2025年上半年成都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申报四川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的通知
关于2025年上半年成都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申报四川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自考考生:

按照四川师范大学申报学士学位相关要求,2025年上半年四川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按照以下要求准备和提交材料。

一、申报资格

我校自考毕业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没有严重违反学术诚信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才能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1.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后两年之内(毕业证日期范围为:2023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

2.自考学籍表上的成绩,除开论文、实践课程的分数,其它科目平均分在65分及以上。

3.外语满足要求(详见附件)。

4.学位论文复审、答辩合格。

注意: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本次起我校不再接收无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的学位申请。无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有:金融学、社会工作、行政管理、教育管理、艺术教育、新闻学、应用化学、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业管理、销售管理等。

二、申报流程

第1步:邮寄纸质材料

即日起至3月4日(邮寄时间)前,将材料邮寄到: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成都师范学院(艺术楼103B室),收件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6054321。为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请在3月2日前用“顺丰标快”寄出,提醒大范围成都市内考生,不能采用顺丰同城,否则无法进校。

注意:纸质材料均由各二级学院、助学点统一邮寄。

1.照片:和毕业证照片(可在学信网下载)一致的2寸蓝底标准照3张(背贴几道双面胶),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准考证号”(装入收纳袋)。

2.学籍表(右上空白处铅笔注明“科目数/平均成绩”)复印件1份。

3.自考本科毕业证复印件1份。

4.外语合格证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5.如果毕业证、学籍表、外语证上姓名不一致,提供含有曾用名的户口页复印件。

第2步:递交论文电子档

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查,对完整提交纸质、电子材料,并符合申报资格条件前3项的,各二级学院、助学点于3月11日前汇总并提交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正文。

第3步:论文的复审及答辩

学位论文将按专业归属到对应的专业学院进行复审、答辩。经指导老师评定合格、交叉老师评阅合格、论文答辩合格,才视为学位论文最终合格。

第4步:以上环节全部通过考生,提交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核、再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三、其他事项

资料务必真实,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申报学位的外语要求

    2.纸质材料整理要求

    3.照片收纳袋制作示例

    4.开题报告格式

    5.论文正文格式

成都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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