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院发〔2025〕40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年秋季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年入学、2026年秋季毕业的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1、学生申请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7月2日。
2、教学点审核阶段:2026年6月25日至7月2日。
三、评选比例
以教学点为单位,按不超过当季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毕业生人数不足20人的教学点,可评选1名。
四、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风端正,品德优良。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够充分利用学习资源自主学习,圆满完成学业,在读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
3.在读期间积极参加学院或学习中心、教学点组织的各类活动并有良好表现。
4.学习成绩优异,成教毕业生课程平均成绩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或专科实习报告成绩均不低于85分,其中毕业论文(设计)、专科实习报告、毕业实践成绩不计算在课程平均成绩内。
5.具备下列条件优先
(1)符合申请四川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
(2)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文章(包括专业论文、科普文章、政策建议、评论),主编、参编教材或其他出版物;
(3)获得发明创造成果奖项或专利;
(4)承担县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5)积极参加科技推广工作,并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
(6)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或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杰出青年等;
(7)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8)有其他突出成绩和良好表现。
五、评选程序
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习平台申请,填写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由教学点评选后,由学院进行审核。教学点将审核通过的推荐表(一式两份)邮寄至学院。经学院公示后授予学生“四川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六、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校外教学点务必在2026年7月3日前将学院审核通过的《四川农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及学生提供的其他支撑材料,签字并加盖教学点公章后邮寄至学院李老师处。(联系电话:028-86291903,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四川农业大学西康楼310室,邮编:610000)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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