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是国家重要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现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拥有自然资源部、教育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和四川省的科技平台38个。学校先后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地调计划等一大批重要项目。学校累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等各项奖励1157项(次),其中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9项、中国专利奖金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9项。学校以服务国家、行业、地方发展建设为己任,积极参与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南水北调、油气地质勘探、能源开发、大型水电、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新能源和新材料应用等工程建设。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同等学力申硕”)是国家为有学位提升需求的在职人员开辟的提升学位的权威途径,也是众多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渠道。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扣经济时代脉搏,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任务,坚持“师生至上”服务理念,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学科优势,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同等学力申硕工作。
一、申请条件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学位认证),并在获得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招生专业
我校可申请授予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共17个,各学科及其国家统一考试科目信息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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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所属学院 |
同等学力全国 统考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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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质学 |
070900 |
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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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积地质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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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081600 |
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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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081800 |
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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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学院(页岩气现代产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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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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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物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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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规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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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082000 |
能源学院(页岩气现代产业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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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土木工程 |
081400 |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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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球物理学 |
070800 |
地球物理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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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商管理学 |
120200 |
管理科学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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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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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学 |
030100 |
文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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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外国语言文学 |
050200 |
外国语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第二外国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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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应用经济学 |
020200 |
商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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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新闻传播学 |
050300 |
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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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1200 |
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示范性软件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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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地理学 |
070500 |
地理与规划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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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3000 |
生态环境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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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数学 |
070100 |
数学科学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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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00 |
机电工程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注:申请理工类学科硕士时,前置学历学位应与所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或提供与所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领域从业证明,原则上不接受跨学科申请。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7年考生信息现场审核工作完成。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进行注册,在该网址上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学位申请”并按申请流程填报相关内容,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
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完成申请后,将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以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和报名表电子档(下载地址:https://jjy.cdut.edu.cn/)等5份材料发送至邮箱:2750552780@qq.com进行初审,文件名以“同等学力申硕+姓名+专业”命名(注:已经在联合招生宣传点完成资料提交的学员不需要重复发送!)。资格初审通过的学员,学校将以邮件的方式通知学员进入缴费及现场确认环节。
(二)现场确认
时间: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及时关注通知)
地点:成都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网上注册成功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采集图像信息,接受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
2.出示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2份;
3.有效期内的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2份;
4.填写完成的《成都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1份、《诚信承诺书》2份(下载地址:https://jjy.cdut.edu.cn/tdxlss/xzzq.htm)、《成都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读须知》2份(现场填写);
5.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复印件1份(如有)。
注意事项:
1.学位认证:申请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查询并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学位信息的申请人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2.申请人资料审核后完成现场拍照并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通过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核
学校将审核申请人的条件和资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名单将在成都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本次申请无效。
四、全国统考
申请人完成现场确认后,才能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s://tdxl.neea.edu.cn/)申请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试报名费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络支付的形式缴纳。考生按照中国教育考试网报系统要求,完成网报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每年一次(通常3月报名,5月考试,具体以中国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需在现场确认后连续4年内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科目要求,4年内未通过全国统考者,学校不再接受学位申请。
五、培养管理
(一)第一阶段:课程学习
同等学力申硕课程以不脱产形式参加学习。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纳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费用后,在2年内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合格者可获得“成都理工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结业证书”。
(二)第二阶段:学位申请及授予
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后,完成缴纳第二阶段学位申请与授予费用,方可进入学位申请及授予阶段。举办学院选派专业导师对学生进行论文开题与写作指导,论文开题须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申请人在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经报成都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三)其他事项
1.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2.第一、二阶段的学习期限合计不超过5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者,学校不再受理学位申请,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若本科阶段专业与同等学力申请学科不一致,按照学校培养方案规定增修相对应课程。
六、相关费用
(一)费用按照成都理工大学下发收费标准执行;
(二)申请人分两个阶段在成都理工大学网络缴费平台自行缴纳,第一阶段(课程学习)缴纳总学费的60%,第二阶段(学位申请及授予)缴纳总学费的40%;
(三)课程学习费用不包括教材、学习资料费,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考费。学员如果自愿参加相应课程的培训班,培训费用自理。
七、其他说明
(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仅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
(二)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三)申请人因来校学习,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我校不采用任何形式的全日制在校学习,不举办任何收费性质的全国统考辅导(或培训),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学科课程和论文的有偿辅导(或培训);
(五)本招生简章内容如与国家或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新政策规定为准;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刘老师 蒋老师
咨询电话:028-84073397、028-84074267、13882116451(微信同号)
咨询地址:成都理工大学(校本部)继续教育学院5楼501、502
特别声明:我校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教育教学、收费等相关工作。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由学校统一组织,收费按学校学费公示标准收取,由申请人通过学校指定缴费平台缴纳,学校开具正式票据。请谨防假冒学校名义进行的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成都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4日